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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中心召开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讲解会

作者:李永刚 发文单位: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处 浏览次数:2269 更新时间:2019-05-07 22:24:45

为进一步加强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建设的规范化和制度化,我校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(以下简称“心理中心”)于5月7日上午在大学生活动中心217会议室召开了朋辈心理辅导员队伍管理办法讲解会,心理中心全体专职教师、各学院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和副站长均参加了此次讲解会。心理中心王彦娜老师主持会议。



       会上,心理中心王彦娜老师讲解了学工〔2019〕6号文:关于印发《东莞理工学院城市学院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管理办法》的通知,详细阐述了朋辈心理辅导的概念、队伍构成,并明确了朋辈心理辅导员的职责和权利,经过层层选拔后,心理中心遵循“选拔-培训-上岗-实践-考核-聘任-实践”的培养模式。在朋辈心理辅导员获得上岗证后,各学院二级辅导站根据《朋辈心理辅导员成长档案》对其进行考核。随后各学院二级辅导站站长也提出了意见和建议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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