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个在校生当年缴纳的杂费当中包含了意外伤害保险费30元,保险包含了学生意外伤害医疗险和附加学生住院医疗险。学校已经办理好相关手续,若学生发生意外伤害并进行就医行为,可先电话保险,等治愈后凭相关材料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。
1、电话报险
2017、2016、2015级学生如出现意外伤害需要治疗(或因疾病住院),请拨打客服电话4009909999报险,报出学校名称,姓名,个人身份证号和保单类型(北部湾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险),并大概描述出险经过。
2014级学生如出现意外伤害需要治疗(或因疾病住院),请拨打客服电话95556报险,报出保险单号6022401060620170000035,姓名,个人身份证号,学校名称和保单类型(华安学生幼儿平安人身意外伤害险),并大概描述出险经过。
PS:首次投保学生(含2017级新生、2017年专升本学生等)有90天的住院医疗观察期,期满后才能报险理赔住院医疗费用。因意外伤害引起的医疗费用理赔可随时报险理赔。
2、理赔材料受理
学生本人到阳光学工服务大厅(信和二楼6E220办公室)备案,写理赔申请书并提交相关材料文件。(咨询电话:23382656)
3、学生需提交的材料
①身份证复印件;②门诊病历原件;
③医疗发票原件;④疾病诊断证明书 ;
⑤银行卡复印件;
⑥详细用药清单原件
(凭医疗发票原件到医院结算窗口出具,每张发票都需要有一份清单)。
PS : 材料补充
⑦社保结算清单(如有办理社保理赔的情况,需带上社保理赔相关材料如社保结算清单原件,如没有办理社保理赔,则不需要)
(温馨提示:如有一些医院的原件材料被社保局收走或者是其他原因,需在复印件上盖公章才跟原件有一样的法律效力,)
(注意:材料交齐要在电话报险90天内完成,如有特殊情况,需要向保险公司保持沟通)
4、材料审核,由阳光学工建立档案;
5、阳光学工跟进保险公司联系保险理赔事宜,寄送材料;
6、理赔费用由保险公司审核发下来后,直接存入学生账户;
7、阳光学工助理电话回访学生跟进保险理赔进度。